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3年10月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fl@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
附件1:关于《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附件2: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