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分工
事业规划科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2.根据国家高等教育事业规划,组织开展学校战略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全面构建学校战略规划体系。
3.负责根据学校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学校专项规划、院级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
4.负责学校事业规划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
崔硼 (B岗:)
职务:
科长
地点:
鼎新楼A区519室
电话:
0431-85167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