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11工程”三期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211部协办〔2010〕1号)文件要求,为及时总结项目建设经验,发现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学校决定开展“211工程”三期中期检查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吉林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吉林大学“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项目
二、检查形式与检查重点
为了简化工作程序,在执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本次检查工作分为项目自查和学校总结两个阶段。
在项目自查阶段,各建设项目要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从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的进展情况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主要建设成效和可能形成的标志性成果分析、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管理运行机制和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开展自查工作,在2009年年度总结的基础上,总结建设成效,撰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总结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学校在汇总分析各项目总结报告的基础上,总结学校总体建设成效,撰写吉林大学《“211 工程”三期中期检查报告》。
三、相关要求
1.各建设项目请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
2.《“211 工程”三期中期检查报告》建设成效的统计时间为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正文使用Word文档编辑,四号宋体字,A4 规格纸,每页30×30汉字。
3.请各建设项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将总结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进行去密处理后再上报。
4.请各建设项目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工作,保证提供的材料及数据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联 系 人:郭 庆
联系电话:85167484
E-mail:qingguo@jlu.edu.cn
附件:1. 《关于开展“211工程”三期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211部协办〔2010〕1号)
2.“211工程”三期XX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参考提纲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0年6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