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大学“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验收与“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遴选工作方案》有关安排,为完善学科建设体系,加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在上一阶段“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验收和“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初步认定工作基础上,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补充遴选和校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未列入已公示的40个“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推荐学科的其他一级学科,且满足最低申报要求(附件1),可参加“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的补充遴选。申报学科按照要求填报《“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一级)申报表》(附件2)。
2. 对于学科实力较强或者具有优势和特色、未被已公示的40个“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推荐学科所覆盖的二级学科,且满足最低申报要求(附件3),可参加校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遴选,按照要求填报《吉林大学校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二级)申报表》(附件4)。
3. 学校将组织由相关学科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各学科进行评审(评审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按照限额进行遴选。
4. 请各拟申报学科于2011年4月6日(星期三)下班前填报《“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补充遴选和校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遴选汇总表》(附件5)。并于2011年4月8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申报表”纸质文件20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712室)。
联系人:黄忠华 郭 庆
电 话:85166817 85167484
E-mail:huangzh@jlu.edu.cn qingguo@jlu.edu.cn
附件:
1. 吉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学科(一级)申报最低要求
2. “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一级)申报表
3. 吉林大学校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二级)申报最低要求
4. 吉林大学校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二级)申报表
5. “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补充遴选和校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遴选汇总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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