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我校“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自2008年9月通过了教育部、财政部和发改委的立项审核,项目启动建设现已历时3年。按照国家《关于印发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2011年是我校“211工程”三期项目建设的最后一年。为认真总结建设成效,迎接国家的检查和验收,学校现决定开展“211工程”三期校内预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1. 吉林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 吉林大学“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项目
3. 吉林大学“211工程”三期校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验收内容
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在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建设期内,各项目建设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建设资金使用、完成及管理情况,仪器设备购置、使用、管理及共享情况,取得的主要建设成效及标志性成果,建设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新一期“211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
三、验收形式
此次校内预验收工作采取项目自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各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对照项目申报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目标开展项目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学校将组成预验收专家工作组,通过审阅总结报告等验收材料、听取部分项目项目负责人汇报等形式对各建设项目进行整体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根据校内预验收专家反馈意见,各建设项目补充和完善相关验收材料,完成项目建设的收尾工作,并就项目验收遇到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此次校内预验收结果将向校“211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并将作为学校新一期“211工程”建设的参考依据。
四、具体要求
1.请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吉林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自查报告》和《吉林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成效统计表》(参考提纲见附件1和附件2)经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项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可对照项目建设方案进行总结,并于2012年1月12日前送学科办。
2.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审阅各建设项目总结材料,并对部分“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抽查,听取项目汇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根据各建设项目校内预验收结果,学校将进一步分析、总结项目实施以来取得的建设成效、建设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撰写《吉林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总结报告》等国家验收所需的相关材料,并提交学校“211工程”三期建设领导小组审定。请各建设项目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项目自查,确保提供的材料及数据准确无误、真实可靠,为迎接国家验收奠定良好基础。
联 系 人:郭 庆
联系电话:85168772
E-mail:qingguo@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自查报告参考提纲
2.吉林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成效统计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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