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于2014年5月16日经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会第99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已于5月20日印发实施,请各单位加强《章程》学习和贯彻落实。
《章程》贯彻落实了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有关要求,明确了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定位和职责,规范了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规则,突出了教授治学和学术民主的理念与原则,是加强学校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健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安排专门时间认真学习《章程》条文内涵,准确把握《章程》的制度原则,深刻领会《章程》核心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历届学术委员会工作实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为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附件: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发展规划处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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