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学院学术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依据《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就学术委员会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1.请各学部及学院学术委员会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做好学术委员会会议相关报送工作。学部及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前,须填写并报送《学术委员会会议报备表》电子版(见附件1);会议结束后,须填写并于2个工作日内报送《学术委员会会议结论记录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2)。
学部和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时,须由秘书做好会议记录,经主任签字后存档备查。
2.学部及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议题由同级学术委员会主任审定。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可提出本学部学术工作相关议题,同时接受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学校职能部门提交的议题。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可提出本学院学术工作相关议题,同时接受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学院行政和学校职能部门提交的议题。
3.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按照《章程》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向所在学术委员会主任请假;如长期不能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可提出申请辞去委员职务。
《学术委员会会议报备表》《学术委员会会议结论记录表》电子版发送至ytq1214@jlu.edu.cn;纸质版送至中心校区行政楼922室。
联系人:张 杰 85168711
于天琪 85167484
发展规划处
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学术委员会会议报备表
附件2:学术委员会会议结论记录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