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了解和服务于我校“长白山学者”高层次人才建设,进一步实施好“长白山学者计划”,有效发挥“长白山学者”的学术示范引领作用,总结建设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和《“长白山学者”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学校拟开展“长白山学者”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4年度“长白山学者”(其中特聘教授21人,讲座教授8人),2015年度“长白山学者”(其中特聘教授20人,讲座教授7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2013年度“长白山学者” 聘期已结束,不在本次考核范围之内,聘期验收考核将由吉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进行。
二、工作方式及内容
1.请各位“长白山学者”认真对照《“长白山学者”聘任合同》中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并填报《长白山学者年度总结报告》(附件2)和《长白山学者业绩统计表》(附件3)。2014年度“长白山学者” 所填学术业绩时间起止日期为2016.1-2017.12;2015年度“长白山学者”所填学术业绩时间起止日期为2017.1-2017.12。
2.“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还需提交来我校工作的相关佐证材料(出入境记录、行程单等);对于未完成年度任务或来校工作时间未完成聘任合同要求的“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请聘任单位了解并说明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三、相关说明及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并于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下班前,将《长白山学者年度总结报告》和《长白山学者业绩统计表》一式三份,经所聘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发展规划处(鼎新楼A区521室),电子版发送至wangdianjun_324@jlu.edu.cn。
联系人: 王殿钧 电话:85168706
发展规划处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