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草案)》(以下简称《规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我校召开。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郭新立,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教育部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大泉,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综合处副处长张帅,吉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苏佩衡出席会议。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体育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等兄弟高校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我校党委副书记蔡莉,中国科学院院士、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冯守华院士,校学术委员会专家代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主持会议。他首先介绍了制定出台《规程(草案)》的背景和必要性,强调了《规程(草案)》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教授治学”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学者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的制度保障。希望通过《规程(草案)》的研究和制订,扩大学术委员会在学术决策、审议和评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既相互分离又协调统一的学术体制。希望与会领导、专家从《规程(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存在的不足等方面,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我校党委副书记蔡莉教授对各位领导和专家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她简要介绍了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建设及运行情况,并表示吉林大学将以即将出台的《规程(草案)》为契机,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明确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健全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和体系,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促进学校学术的繁荣与发展。
冯守华院士从建立和完善大学学术体系、建立完善高校学术规则等方面,对《规程(草案)》提出了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并强调了做好学术管理顶层设计的重要意义。与会领导和专家们围绕《规程(草案)》的定位、作用以及学术委员会的职责、运行机制、人员组成等具体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一致认为,《规程(草案)》意义重大,对研究制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还就《规程(草案)》如何加强宏观和分类指导,如何使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既相对分离又和谐统一,如何加强对学术权力约束监督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与建议。
最后,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郭新立作了重要讲话。郭司长指出,《规程(草案)》的制定出台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历史必然。他强调《规程(草案)》的制定要为高校人才培养的中心任务服务,要处理好规范与改革的关系,要尊重高校的差异性,切实促进高校学术的繁荣与发展。
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召开,为《规程(草案)》的修订、完善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推动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