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下午,吉林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中心校区东荣大厦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为讨论《吉林大学章程(修订草案)》。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刘晓民主持。党委副书记蔡莉出席了会议。部分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吉林大学章程》修订完善专家工作组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孙长智从章程修订的背景、修订的过程、主要内容、创新和特色等整体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
与会人员就大学精神、学校举办者的职责权限、学术组织体系设置、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人事管理制度、教育国际化等章程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具体建议。
刘晓民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大学章程是依法办学的重要依据,学校对此次章程修订完善工作高度重视。他要求参会代表会后要向本院教职工进一步传达会议精神和学校关于章程修订工作的安排,让全校更多的教职员工为章程修订工作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保障章程修订完善工作在充分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圆满完成。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