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15年11月6日获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批准全面组织实施。
《方案》全文15,390字,从顶层设计、着手起草、形成初稿、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申报审核到最终获批,历时近两年时间,凝聚了学校领导班子和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智慧、心血和汗水,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校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对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内涵式发展,实现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和愿景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充分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制定过程中,《方案》广泛征求了学校各级学术委员会代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师生员工意见,提交了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及党委全委会审议,几经修改,不断完善。2015年4月30日,《方案》首次呈报国家教改办审批,8月底,按照教改办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9月2日,《方案》经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30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向教改办正式报请备案。11月6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了《关于同意<吉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备案的函》(教改办函[2015]63号),标志着《方案》正式获批实施。
《方案》以破解学校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巩固经验和成果为重要基础和前提,进行了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的顶层设计,形成了一个有明确改革目标、根本任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破口)、主要举措和推进机制的改革发展体系。
综合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学校建成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制度保障,为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奠定制度基础。2015-2017年,率先推进财经管理、人事分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治理体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各专项配套改革,切实取得新突破;2018-2020年,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基本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幅提升,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制度和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综合改革以立德树人和提高质量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和系统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建设和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财经体制改革,资产、后勤与产业管理体制改革,医学管理体制改革,办学布局优化调整改革,教育信息化改革,基础教育体制改革等十个方面改革。
综合改革以学术发展和制度创新为重点领域,以财经管理体制与人事分配制度重心下移改革为关键环节,注重处理了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效率与公平、存量与增量、点与面之间的协同推进关系,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构建了以重点领域的关键环节(突破口)率先突破为引领,其他配套改革有序跟进的有主有次、有先有后、有重点有配套的系统性推进路线图。
《方案》把以人为本,着眼人类,着力人才作为综合改革的重要理念,不仅从结构上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列为综合改革的首项任务,把财经管理和人事制度重心下移改革作为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而且从内容上力求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整个改革方案。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培养高水平的创新人才是吉林大学综合改革的根基和命脉,也是改革能否成功的价值标准,人才队伍建设是保障这一根本的决定性力量。综合改革将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为人才的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多元的、持续的发展空间。
《方案》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趋势,在深入研究当前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从内容上强调了学校改革发展要与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国家战略布局、区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并在其中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体现了吉大人对国家、高等教育和学校未来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学校各项改革任务正在积极、稳步、有序地推进,前期综合改革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方案》获批标志着学校深化综合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下一步学校综合改革方案进入到全面和系统实施阶段。学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十三五”规划制定,按照《方案》进一步深入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和举措,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建设,为我国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