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使全社会对公共卫生的重要性有了全新的认识,而要发挥好公共卫生的职能,有效维护公众健康,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公共卫生和疾控专业队伍。因此,国家提出要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着力培养一批高水平、专业化、复合型的人才。2021年12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疾控局发布《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公共卫生教育迎来了新的战略发展机遇期。
实现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的建设目标,必须从组织管理和体制机制上入手,加强政策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医教协同、医防融合的制度建设和组织管理,结合公共卫生事业的多学科属性以及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建立国家层面有效的协调机制,领导公共卫生教育与公共卫生服务协同发展,统筹公共卫生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一体化发展,保障预防医学与临床医学在院校教育、规范化培训和执业资格方面的交叉融合。
要强化公共卫生主体地位以及公共卫生教育的主干地位。各方要从国家安全和全民健康角度,充分认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公共卫生教育的重要性,强化公共卫生主体地位,提高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专业的荣誉感、获得感、成就感。同时,以更高的站位、更长远的眼光,合理布局、扶持、建设和发展公共卫生学科专业。要确立公共卫生教育在医学教育体系中的主干地位,明确公共卫生教育融入医学各专业学科全过程教育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在一流学科布点、学术创新平台建设、研究和人才专项等方面,给予公共卫生学科更强有力的政策和经费支持。
要拓展公共卫生教育专业外延和内涵。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公共卫生学科专业建设,包括建立适应时代需求的公共卫生专业课程体系;扩展公共卫生相关知识领域,丰富公共卫生教育教学内涵,融入吸纳多学科知识内容,培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加强高校公共卫生通识教育,如公共卫生概论、环境健康、全球卫生和流行病学等;倡导新时代大健康、大卫生理念,将公共卫生课程纳入有关领域的各级干部培训,引导公共卫生教育面向全社会、服务多行业。
要推进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的教育融合与执业互通。进一步夯实公共卫生专业特别是预防医学专业本科生的临床医学知识教育,规范和强化临床实践技能培训;探索建立以预防医学为基础的全科医师培养体系。同时,调整公共卫生医师的执业内容和范围,鼓励临床医学生报考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从组织人事上鼓励倡导临床医师报考和获得公共卫生医师资格,从而保障有一定数量的一线临床医师具备公共卫生专业背景,同时有一定数量的一线公共卫生医师具备临床医学专业背景。
要改革公共卫生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以真正解决公共卫生实际问题、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为基准,大力改革评价标准和科研导向,引导教师将精力更多地投入到研究并解决重大公共卫生现实问题上来。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与评价标准应以解决公共卫生实际问题为导向,有别于科学学位研究生。在各级各类奖励奖项、荣誉和各类人才评选以及重大科研项目评审中,单独设立公共卫生系列或界别。
要创新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可选择试点,扩大招收不同学科背景的本科生攻读公共卫生学科专业研究生,探索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扩大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点建设范围,促进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专业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扩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公共卫生专业硕士学位培养招生规模和覆盖范围,大力加强应用型研究生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对传染病流行病学、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生物信息学、大数据与数据科学、循证卫生决策等薄弱学科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强化面向基层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
要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公共卫生实践教学体系。加快建设形成公共卫生实践教学的保障体制和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制度化实践教学体系。大力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推进高等院校公共卫生学院与至少一家省级或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现机制上的融合,实现专业人员互通互聘互认。同时,进一步丰富实践教学内容,建设高质量的公共卫生实践教学案例库,将全国公共卫生专业技能大赛制度化,设立本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可的公共卫生核心专业技能考核体系。
要积极参与国际医药卫生组织与机构的活动,鼓励竞聘国际和区域医药卫生组织与机构的职位。加强与国外一流公共卫生学院的交流合作,同时加强全球公共卫生合作,应对全球新发传染病流行和公共卫生挑战,深度参与并服务“一带一路”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