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而且明确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高等教育是教育、科技、人才最核心的结合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又处于整个高等教育体系的塔尖,更是“支撑中的支撑”。强国建设,国家“双一流”何为?强国建设视野下,国家“双一流”应该如何建?这是我们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
一、从第二轮遴选看国家“双一流”建设范式的转变
2022年2月,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了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相比第一轮,第二轮的名单新增了7所高校和43个一级学科。从新增入选的7所高校来看,其在2022年的软科和艾瑞深大学排行榜上至少有5所(次)高校排名在百名之外。从新增入选的43个学科来看,其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因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遴选时,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尚未公布,故本文仍然以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参考)中属于A类的学科只有19个(其中,“A+”3个,“A”6个,“A‒”10个),属于B类及其他的学科为24个(其中,“B+”17个,“B”2个,“B‒”2个,没有参评的学科3个)。为什么大量属于A类,甚至进入ESI前1‰的高水平学科未能入选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而与此同时,为什么一些B类学科,甚至没有参评的“低水平”学科、所在高校排名在百名开外的学科却入选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很显然,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正确回答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我们对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正确理解,也关系到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方向和策略。
1.高校学科建设的传统价值取向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学科建设特别重视学科的总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在某种意义上,学科建设甚至被认为就是提升学科的总体水平或综合实力。那么,什么是学科的总体水平或综合实力?这似乎又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一方面,总体水平或综合实力是学科各类“学术产品”(论文、获奖、人才、项目等)的总和,是学科产出的“GDP”总量。显然,这样的水平或实力是以量取胜、以大求胜的,学科规模越大,“学术产品”数量越多,就越是被认为水平高、实力强,而不管其学科的方向瞄准哪里、“学术产品”的质量如何。另一方面,总体水平或综合实力还表现在学科所产生的学术影响上,即学科在学术共同体内部所产生的影响,在实际上就表现为学科的“学术产品”(主要是论文和著作)的被引频次、高被引论文数量和学科人员的H指数等。显然,这样的水平和实力特别重视学科在学术共同体内部的沟通、交流、互动。学科成员与学术同行们沟通交流互动越多、在学术共同体内部影响越大,该学科就越是被认为水平高、实力强,而不管其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如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多大。
在这样的学科建设认识下,学科总体水平或综合实力自然也就成为各大学科排行和学科评价的标准,排行和评价的指标自然也就主要指向了学科“产品”量的多少和产生的学术影响的大小。反过来,在这种学科排行和评价的“指挥棒”作用下,高校学科建设实际上就表现为对以总体水平或综合实力为价值旨归的学科排名和评价结果的追逐,很多高校甚至将总体水平或综合实力的排名位次、评价结果作为学科建设的目标,并且建立起与这一目标挂钩的资源分配和激励机制。而为了提高总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最终提高学科排行位次和评价结果等级,很多高校在建设学科时就采取了扩大规模、以量取胜的策略,注重纯学术问题的自由探究和学科共同体内部的同行交流。很多高校不愿意去组织大规模、长时段的重大研究,不关心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需要,甚至有一些学科走“捷径”,鼓励低水平、“短平快”式的学科生产以提高学科“学术产品”的总量,一些学者还“抱团取暖”,通过互相引用文献来提升被引频次和学术影响,一些高校甚至通过“堆成果”“做指标”等行为来提高学科的排名或评价等级。
第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过去高校学科建设重规模总量、重学术影响的价值取向,这表现为第一轮的遴选标准直接采信了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价结果、QS学科评价结果和进入ESI前1‰等标准,显然,这些学科评价和排行的指标很大程度上正是上述两大价值取向的体现。
2.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的范式转变
与第一轮相比,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遴选标准发生了根本改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再强调综合实力和总体水平,因而也就不再看重学科排名或评价结果了,而是强调突出标志性、国家级的大指标上,如“大奖项”“大平台”“大项目”和“大人才”等;二是不再只看学科的学术影响,因而不强调学科ESI、被引频次、高被引论文或作者等,而更加强调的是契合国家战略、满足重大需求,即学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而不是学术共同体内)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而不是学术影响)。显然,这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在范式上发生的重大转变。如果说第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及此前的学科建设的特征是“重数量”“重学术”“重学术影响”,那么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的特征应该是“重大成果”“重大服务”“重社会影响”。这里,“重大成果”指的并不是论文发表或项目获批,因为论文、项目并不是真正的成果,而只是成果的表现形式或成果产生的载体,真正的成果则是实实在在的重大发现、技术、方案、标准等。“重大服务”则是指成果的方向不是纯粹自由的学术,而是指向解决重大问题。“重社会影响”指的不是在学术共同体内部产生的影响,而是服务国家战略或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中所产生的影响。
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范式的转变,有两个重要的背景:一是深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虽然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但是其真正成为政策并贯彻落实则要等到国家“双一流”建设方案颁布一年后的2016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纲要》的颁布。如果说第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遴选还没有完全体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精神,那么第二轮遴选则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双一流”建设上的深入贯彻落实。特别是2019年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调“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之后,充分激发和释放创新第一动力不仅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成了强烈的国家意志,这就迫切需要“双一流”建设高校坚持“四个面向”,服务重大需求。二是百年未遇之大变局下国际竞争的需要。近年来,美国等西方国家不甘失去传统优势,对我国进行政治打压、经济脱钩、军事威慑、科技围堵,国家迫切需要“双一流”建设高校产出能支撑国家发展、赢得国际竞争、解决“卡脖子”问题的战略性成果。这两个背景在2022年初教育部等三部委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得到进一步明确。该文件指出,“双一流”建设要“贯彻‘四为’方针,把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培养人才第一资源、增强创新第一动力更好结合起来,更好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要“服务国家急需,强化建设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率先发挥‘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急需高层次人才和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以及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支撑创新策源地的基础作用。”
二、从知识和经济的双重转型看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服务使命
服务社会是任何社会组织产生和存在的根本原因。任何一种社会组织的创立,均是因为社会的某种特定需要,只有服务了社会特定需要的组织才能在社会中稳定存在。但是,在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其服务社会的方式、意义却是不同的。
1.从间接服务到直接服务
在中世纪大学建立后的相当长的时间里,大学只是通过培养人才间接服务社会。之所以说是间接服务社会,是因为此时的大学是离群索居、偏安一隅的“象牙塔”,大学虽然通过培养人服务社会,但是其培养的人只是“博雅”的人、“有理智”的人或是“有修养”的人等,人才培养与社会直接需要没有关系,大学与社会几乎不发生直接联系。即使后来的德国大学出现了科学研究职能,但是科学研究也只是作为人才培养的手段(即“由科学而达至修养”),或者也只是个人的闲情逸致、兴趣消遣罢了。显然,这样的科学研究还不能算是社会服务。“在西方,传统的大学一直是‘象牙塔’,学术人员追求知识,却与他们生活其间的社会相对隔离。”
只有在将大学生产的知识付之于社会应用之后,大学才算是真正地与社会发生了联系,才算是真正直接服务了社会,这就是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的产生。“没有人提到要把‘科学’应用到工具、流程、产品,也就是技术上去。这种观念必须等到1840年前后,当德国化学家李比希首次应用科学去发明人造化学肥料及保存动物蛋白质的方法时,才被提出。” 现代意义上普遍认可的高等教育的社会服务职能起源于美国赠地学院,成熟的标志就是“威斯康星理念”的形成。“从理论上说,威斯康星观念的诞生使得美国继承于欧洲大陆的大学模式彻底摆脱了象牙塔的束缚,得以直面美国现实社会生活,使服务成为继教学、科研之后的高等教育所承担的第三项职能。”
在社会服务职能产生以后,尽管高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密切了,但是这种联系仍然是单向的、“肤浅”的,高校,特别是传统的主流大学依然被认为是承担学术使命的学术机构,高校的核心“业务”仍然是作为学术工作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只是将教学、科研的成果简单地应用于社会,社会服务被认为是高校履行主要职能(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所衍生出来的“副产品”,是附加的、非学术的次级职能。高校并没有真正直接为了服务社会来开展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更没有因为社会服务的需要而改变其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传统目的或形态。显然,这样的社会服务并没有成为高校办学的目的,更没有对高校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核心的学术职能产生影响,高校仍然是为发展学术而不是为服务社会而存在。
2.从第三职能的服务到本体使命的服务
但是,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因为一系列的政治、经济的原因,人类社会的知识与经济乃至社会在欧美发达国家中发生了一次深度融合,这次融合带来了传统知识、经济和社会的多重转型。在知识方面,因为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去,知识生产的价值取向越来越从“求真”向“求用”转变,知识形态越来越从纯粹的“真理”向以应用为导向的“用理”转变,表现在实践上就是知识生产越来越要求面向应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接受社会标准的评判。在经济社会方面,知识越来越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发展力量,经济的形态和发展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从过去建立在物质资源基础之上并依靠物质资源的投入来发展转变为建立在知识之上并依靠知识的创新来驱动发展,这就是所谓的知识经济。经济转型不仅改变了经济形态本身,而且还通过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方式的转变,逐步深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层次,不断推动社会制度体系、组织方式和社会文化(价值体系、意识形态)转变,因而整个社会也开始了一次重构,走进了一个今天被称为“知识社会”的新的社会形态之中。
因为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依赖知识和知识生产——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在根本上提出了对知识和创新的需求,从而使得创新驱动发展成为知识经济和知识社会发展的重要优先战略。而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高校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聚集地,越来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引擎”和自变量,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日益突出,以至于埃茨科威兹将高校称为“实现社会核心目标”“其他机构要依靠它来完成各自使命”的社会“主要机构”之一。与此同时,因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和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政府要求高校深度参与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承担外部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这里一个明显的标志就是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届世界高等教育大会的召开,这次大会在其宣言《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中明确指出:“社会责任”是大学的主要目的。
今天,随着知识、经济和社会日益深度转型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日益深入实施,高等教育越来越从传统纯粹的学术组织转变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发动机,越来越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因变量转变成为自变量,越来越成为决定一个地区产业水平、竞争力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决定性因素。所以,今天我们看到高等教育越来越不只是教育现象,而是越来越成为经济现象。没有一流的高等教育体系,就没有发达的创新型经济体系;越是发达的地区,越是大力发展高等教育;越是想要发展的地区,越是重视高校的建设和发展。
显然,进入创新驱动发展时代,高校的社会服务进入了新的阶段,我们称之为本体的服务使命阶段。也就是说,今天的高校的本体使命就是服务,服务国家、政府和社会的需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教学和科研不再是高校的“主业”,而是大学履行本体服务使命的“主渠道”。高校就是为了服务来开展教学、科研,而且还要根据服务的需要去改造传统的教学、科研职能,重构教学、科研的目的和形态,使之能更好地满足服务的需要。这是今天高校讲服务使命和过去高校讲社会服务职能的根本区别。今天的高校,不管是应用型,还是研究型,在根本上都是服务型的,都是履行服务使命的高校。研究型和应用型的分类只是高校在服务面向、服务重点上的不同分工而已,只体现在他们服务方式、内容的不同而已,但是他们服务的使命、责任是相同的。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高等教育“四个服务”的发展方向(即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显然,这是对创新驱动发展时代高校职能的准确判断,是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高校办学方向的准确定位。服务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的本体的使命责任,成为根本办学方向。
3.从高校的服务使命重新认识国家“双一流”建设
“双一流”是什么?有人说是指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但这只是对“双”的解释。也有人说是指高水平和世界领先的大学或学科,而这显然解释的只是“一流”。要深入思考“双一流”的内涵,就要追问“双一流”是一流大学和学科的什么方面,就要追问高水平和世界领先是在哪些方面的高水平和世界领先。显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代,从高校的服务使命来看,“双一流”不仅是指大学或学科的学术水平的一流,更重要的还是其服务能力的一流,这才是“双一流”的真正内涵所在。
学术和服务是“双一流”建设的两个重要维度,处理好学术和服务的关系也是“双一流”建设的关键。理论上来说,学术和服务的关系可以用坐标轴来划分为四种(如图1所示)。显然,第四象限的“弱学术弱服务型”既没有高水平的学术,也无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水平的服务,是应该淘汰的高校或学科,当然不属于“双一流”建设的范畴。同时,对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来说,其对社会的服务与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双一流”建设高校是通过一流的学术来提供一流的服务,所以第三象限的弱学术强服务型也不应是“双一流”的位置,因为这一象限高校的服务是庸俗、错位的服务。显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先是学术水平一流的高校,但是只有一流的学术,而没有提供一流服务的高校仍然不是“双一流”。只有既有一流的学术、又能提供一流的服务的高校或学科才是真正的“双一流”,所以,“强学术强服务型”的第二象限才是“双一流”的位置所在。当前,我们就是要推动“双一流”建设高校实现从第一象限到第二象限的转变,推动“双一流”建设高校用一流的学术来提供一流的服务,为一流的服务发展一流的学术,并且在一流的服务中实现一流的学术。在这里,一流的学术和一流的服务不是矛盾的,而是一体的、互相支撑的。因为,学术是“求真”的,服务是“求用”的,“真”的不一定有用,但有用的一定是“真”的。实现一流的服务,必须以一流的学术为基础、为手段。只有一流的纯粹自由学术,不能提供一流的服务,并不是真正的“双一流”。
图1 一流学科“学术+服务”四象限模型
基于对国家“双一流”的内涵是“一流的学术+一流的服务”这一判断,我们就可以逻辑地认为,“双一流”并不只是纯粹学术水平上的一流,更是服务能力上的一流。“双一流”建设不只是单纯的学术建设,更是服务能力的建设。“双一流”建设的目的不只是建设一流的学术,更是建设一流的服务能力,不仅要遵循自由的学术逻辑,更要遵循服务导向的政治逻辑、经济逻辑。“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要积极承担社会使命和责任,主动呼应国家战略,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在服务中发展一流的学术。
三、从服务使命看“双一流”建设的策略
1.履行服务使命就是要把战略服务能力作为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核心价值所在
建设教育强国,龙头是高等教育。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位居整个高等教育体系的塔尖,不仅是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开展基础研究的主力军,更是重大科技创新的策源地。从“教育、科技、人才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这一论断来看,高校恰恰是教育、科技、人才最核心的结合点,国家“双一流”建设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支撑中的支撑”“战略中的战略”“基础中的基础”,对于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目标具有无可替代、不可或缺的战略意义和价值。
显然,相对于一般高校和学科而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并不是一般的人才或技术服务,而是在战略层面上的服务,是其他高校和学科无法提供的有战略价值和意义、关系大局的服务。所以说,提供战略服务应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的根本使命,战略服务能力应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核心价值所在和评判国家“双一流”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提升战略服务能力应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核心目标和任务。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就能合理解释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遴选中很多A类学科落选、而一些B类及其他学科入选的原因,就能准确把握今天国家“双一流”建设的价值旨归。
对于那些埋头冲击第三轮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高校和学科来说,如果认可战略服务能力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核心价值所在这一判断,那么就应该看到国家“双一流”建设遴选高校的竞争不只是学术水平的竞争,更是战略服务能力的竞争。一方面,在国家“双一流”建设过程中,我们要彻底改变学科建设追求总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的传统价值取向,改变以量取胜、以大取胜、关注学术影响而不关注社会影响的传统思维,真正瞄准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培养战略人才,产出战略成果,努力在战略层面上服务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另一方面,在国家“双一流”建设评价和考核过程中,要把战略服务能力作为核心的价值导向,改变过去重学术轻贡献、重数量轻战略的传统倾向,将对产业、对社会、对国家的引领力、影响力和支撑度、贡献度作为核心的指标,真正引导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提升战略服务能力。
2.履行服务使命就要进行有组织的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
国家“双一流”建设无疑是严肃的学术工作。但是在国家“双一流”建设的过程中,一些学科和学者仍然坚持固守学术自由的原则,遵循纯学术研究的思维,按照纯理性的学术逻辑来培养人才、开展研究,往往抵制来自管理层的规划和协调,消极对待国家、社会和市场的重大需求。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管理部门在学术自由原则面前,也经常缩手缩脚、底气不足,不愿甚至不敢过多地对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施加影响。这样的“双一流”建设是学术自由的“双一流”建设,很大程度上偏离国家战略,对外缺少战略服务意识和能力,对内缺少校内和学科内部的沟通和协调。这样的国家“双一流”建设缺少定力、动力和合力,不但学术水平难以提升,而且也无法形成战略服务能力。把战略服务能力作为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核心价值,主要就是要改变过去自由松散的“双一流”建设过程,开展有组织的学科建设。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
首先,从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的外部来看,有组织的学科建设就是一个对标对表战略需求的“政治行为”。在这里,最关键的还是需要建设者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要从提高学科的战略服务能力出发,紧扣服务使命,打破学科建设的纯粹学术逻辑,跳出学科看学科,瞄准国家战略需要来准确定位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的使命,改造提升学科内涵,准确锚定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特色定位。要根据学科的发展趋势和科技前沿找准学科契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契合点,立足契合点来确定学科建设目标、任务和策略。
其次,从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的内部来看,有组织的学科建设是一个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组织全部力量完成共同任务、实现共同目标的“管理行为”。这就要求在具体的学科建设过程中加强组织,围绕学科建设目标和任务增强“双一流”学科建设的各方面的合力。一方面,要动员学科的全部力量组建团队,围绕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确定的学科方向开展教学科研,进行有组织的人才培养和有组织的科研,聚集有限力量进行集体攻关。另一方面,在横向上要协调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分配、考核评价等各方面,围绕提供战略服务来分配资源,加强政策协同,提高建设效率。
3.履行服务使命就要把产教融合作为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重要途径
在创新驱动发展时代,知识、经济和社会的多重转型不仅让高校的知识生产越来越“求用”,越来越面向产业经济发展,而且也使得产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倚重知识和创新,越来越依靠“生产”知识、人才和科技成果的高校,这就让产教融合从“产”和“教”两头获得了双重动力,高校和产业都产生了与对方互相融合的内在需求,从而也就赋予了产教融合以新的时代价值、地位和形式。今天,我们讲高等教育的产教融合已经远远不同于20世纪90年代在职业教育领域首次提出的“产教融合”。今天的产教融合不仅仅是教学层面上的教学思想(即只是在实习意义上熟悉、了解产业情况),还是教育层面上的教育思想(即在人才培养的理念、方向、目标、模式和路径等方面考虑与产业的融合),更是办学层面上的办学思想(即超越人才培养的范畴,在办学理念方向、科学研究、组织设计、考核评价、学校文化等各方面与产业的融合)。今天的产教融合不只是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式,也是产业发展的需求,甚至还可能是进入知识社会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所以,产教融合不只是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方向,还是研究型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履行服务使命的重要途径,其区别只是产教融合的重点和方式不同而已。
对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来说,履行服务使命的重点之一就是对产业的服务,战略服务能力最重要的就是对产业发展的战略服务能力。要加强对产业发展的战略引领和支撑,国家“双一流”建设必须立足“三螺旋”“四螺旋”创新格局,打破校园的物理边界和学科的学术边界,面向企业、行业和产业拓展学科视野和范围,不断跨界整合资源和力量,重构产教融合的一流学科新生态和学科建设新机制;要紧盯产业技术发展动态,瞄准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颠覆性理论和技术,实施战略人才培养上的产教融合和战略科技创新上的产教融合,构建新的人才培养机制和科技创新机制。
作者:刘小强,系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郑围尹,系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
蒋喜锋,系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选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23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