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4〕39号
根据《吉林大学教学科研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教学科研单位实施201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的基本思路
考核工作以推动规划纲要的实施、推进学校内涵发展为目的,对各教学科研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考核工作遵循科学规范、节约成本、简便易行、分类考核的原则,既要实现目标管理,又要促进教学科研单位科学发展。通过目标管理考核,切实推进规划的实施和落实,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单项考核的办法,对教学科研单位分别进行学科建设、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国际合作及医院管理等七个单项考核,考核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发展指标。各项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能量化的指标,学校通过已掌握数据经各教学科研单位核实后,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评分,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学校通过教学科研单位的上报材料,组织相关专家审议评分。
三、教学科研单位分类
根据考核需要和教学科研单位特点,将教学科研单位分为四类:
Ⅰ类单位为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依托学院的科研机构归于依托单位考核);
Ⅱ类单位为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学院;
Ⅲ类单位为以承担公共教学任务为主的学院(中心);
Ⅳ类单位为临床医院。
四、考核实施细则及评分要求
各项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2至附件9。学科建设、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国际合作等六个单项考核分为基本指标和发展指标两部分,基本指标主要反映学校常规运转情况,发展指标主要体现学校核心竞争力,基本指标满分为100分,发展指标为加分指标,总分为40分。医院管理考核只设基本指标,满分为100分。
五、考核的时间范围
本科教育教学考核按2012-2013教学年度进行。需要采用2013年以前数据的考核指标在各单项考试细则有特别注明。其他各项指标考核的时限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
考核工作由学校规划实施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单项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分工及各部门负责人员相关信息如下:
发展规划处联系人:
杨 景 85166817 yangjing@jlu.edu.cn
孙曙光 85166823 sunsg@jlu.edu.cn
各单项考核的牵头单位及联系人员名单如下:
考核单项 牵头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学科建设考核 发展规划处 黄忠华 85166817
本科教育教学考核 教务处 郝彦辉 85166358
研究生教育考核 研究生院 魏鹤影 85167656
队伍建设考核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由胜利 85168286
自然科学研究考核 科学技术处 郑 东 85168230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考核 社会科学处 王浩友 85168697
国际合作考核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李梅花 85166568
医院管理考核 医学部 伊大海 85619672
七、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教学科研单位上报联系人信息。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考核事宜,并于2014年3月14日前把单位联系人的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发展规划处。
2.各教学科研单位上报材料和核准材料阶段。2014年3月17日—2014年3月21日,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考核材料的上报工作,期间可以就上报材料与各牵头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请于2014年3月21日下班前将材料报送各牵头单位。
3.学校考核评议阶段。2014年3月24日—2014年4月4日,各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对教学科研单位进行考核,能量化考核的内容依评分标准进行评议,不能量化考核内容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
4.考核结果汇总阶段。2014年4月7日—2014年4月18日,规划实施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并报学校相关会议审核批准。
5.考核结果的公布阶段。2014年4月21日—2014年4月30日,报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2014年5月中旬公布考核结果。
八、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吉林大学教学科研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将考核结果与教学科研单位的建设、干部的考核、资源配置相结合,探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
附件:1.吉林大学教学科研单位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2.学科建设考核工作细则
3.本科教育教学考核工作细则
4.研究生教育考核工作细则
5.队伍建设考核工作细则
6.自然科学研究考核工作细则
7.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考核工作细则
8.国际合作考核工作细则
9.医院管理考核工作细则
吉 林 大 学
2014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