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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吉林大学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项目(2014年过渡期)建设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05-13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项目建设,提高建设效益,推进学科项目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吉林大学“985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吉林大学“985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估办法》《吉林大学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2014年(过渡期)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制定了吉林大学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项目建设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方案已经2015年5月12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25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如下:

    一、  评估范围

    学校2014年批准建设的高峰、高原、新兴交叉三类40个学科建设项目参加本次绩效评估。(具体参评项目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重点是对照项目建设规划中的目标与任务,采取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和评估。既考虑项目建设产出成果,也考虑项目建设工作创新性。定性评估重点考察项目执行情况,具体包括:项目建设目标阶段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创新思路与举措、经费预算使用与执行情况等。

    定量评估将对照“五位一体”的建设内容,重点考察学科建设项目投入产出情况,具体包括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平台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建设成效。

    按照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项目属性,评估导向政策侧重不同,评价的权重也有所不同。

    三、组织领导

    学校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此次绩效评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校发展规划处在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绩效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学科建设项目负责组织本项目绩效评估具体工作。

    四、具体工作及相关要求

    (一)填报评估材料

    各参评项目应按照要求,认真、如实统计相关指标数据,填报《吉林大学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评估统计表》(见附件2),并按照学校要求撰写《吉林大学2014年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2)。其中,自然科学类学科建设项目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项目需对应填写各自相关类型的绩效评估统计表;新兴交叉学科建设项目可任选合适类型的绩效评估统计表填写。绩效数据统计的时间界限为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底。所有统计成果必须为项目建设规划中项目参与人员的成果。

    (二)报送评估材料电子版

    各项目请于5月18下班前(周一)前将《吉林大学“985工程”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评估统计表》《吉林大学2014年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总结报告》电子版报送发展规划处,联系邮箱malk@jlu.edu.cn。

    (三)组织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评审,在评审专家组成员遴选上,为了更加突出教授治学和学术民主的理念与原则,项目评审专家组组长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科建设的校领导担任。同时考虑到专家的学科背景与参评学科的相关性以及项目考核的重点等因素,评审专家组主要由两部分专家构成:一是学术委员会相关委员;二是相关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参与评审各项目以ppt形式汇报,汇报内容主要为总结报告内容,重点是对照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汇报完成情况,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提问时间3分钟,汇报人原则上要求为项目首席科学家。各项目具体汇报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评估结果使用

    学校将依据《吉林大学“985工程”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评估办法》要求,对评估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并依据评估结果,确定项目2014年绩效经费拨付额度和2015年建设经费额度。

    此次项目评估是推进项目管理创新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对项目一年来主要建设成效的一次检验。请各参评项目认真组织,切实按照工作要求把评估工作落实好,并保证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校发展规划处将通过不同形式,协助项目开展评估工作,实时检查、了解工作进程,听取相关意见,研究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评估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发展规划处联系。

    联系人:宋淑敏   马利凯   电话:85168711   85167484

 

    附件1:吉林大学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项目建设绩效评估参评项目

    附件2:吉林大学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项目建设绩效评估统计表

 

 

 

 

发展规划处

2015年5月13日